一、爆破资质分类及核心区别
2025 年爆破资质仍分为营业性与非营业性两大类,二者在适用范围和审批要求上差异显著:
- 非营业性爆破资质:仅限单位为自身合法生产活动(如采矿、基建拆除)实施爆破作业,不得对外承接业务,由所在地市州公安局直接审批。
- 营业性爆破资质:可对外提供爆破设计、施工等服务,分为一至四级,资质等级直接决定承接项目范围(如一级可承接 A 级爆破项目),由市州公安局审查后报省公安厅制发许可证。
二、2025 年爆破资质办理核心条件
(一)通用基础条件
- 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活动,需提供采矿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佐证材料(电子证照可直接调取查验);
- 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,明确技术负责人、爆破员等关键岗位权责;
- 拥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(自有或租赁均可),需提交仓库安全评价报告及租赁合同;
- 配备符合标准的爆破施工机械(钻孔机、空压机等)及检测设备(测振仪、全站仪等),设备净值需满足对应等级要求。
(二)分级专项条件(营业性)
资质等级 | 注册资金 / 净资产 | 工程技术人员要求 | 技术负责人资质 | 设备净值要求 |
一级 | ≥2000 万元 | 高级≥9 人,中级≥6 人,总计≥30 人 | 高级职称 + 10 年经验 + 主持 A 级项目≥5 项 | ≥1000 万元 |
二级 | ≥1000 万元 | 高级≥6 人,中级≥4 人,总计≥20 人 | 高级职称 + 7 年经验 + 主持 B 级项目≥5 项 | ≥500 万元 |
三级 | ≥300 万元 | 高级≥3 人,中级≥2 人,总计≥10 人 | 高级职称 + 5 年经验 + 主持 C 级项目≥5 项 | ≥150 万元 |
四级 | ≥100 万元 | 中级≥2 人,初级≥1 人,总计≥5 人 | 中级职称 + 3 年经验 | ≥50 万元 |
注:各级均需配备爆破员≥10 人、安全员≥2 人、保管员≥2 人 |
三、2025 年爆破资质办理完整流程
1. 前期准备阶段
- 明确资质类型及等级:根据业务范围确定申请营业性或非营业性,结合项目需求选定资质等级;
- 完善硬件与人员配置:落实专用仓库租赁及安全评价,配齐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持证人员,整理人员职称证书、设备发票等材料。
2. 申请提交阶段
- 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或民爆信息管理系统,在线填写对应申请表(需系统直接打印,不可私自制作),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;
- 向所在地市州公安局提交申请材料,营业性与非营业性均需提交申请表、仓库安全评价报告、设备清单等核心材料,营业性还需额外提供业绩证明等。
3. 审查审批阶段
- 材料审查:公安机关组织 3 人以上单数评审组,核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,不符则出具补正通知;
- 现场审查:材料合格后,由不少于 3 人的审查组实地核查仓库、设备及人员配置,异地仓库由所在地公安协助审查;
- 审批决定:非营业性资质由市州公安局直接审批,20 个工作日内出结果;营业性资质经市州公安局审核后报省公安厅,审批通过后制发许可证。
4. 领证与公示阶段
- 审批通过后,领取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》,证件有效期为 5 年(非营业性若前置许可不足 3 年则按其期限核定);
- 公安机关在领证后 30 日内,向社会公布企业名称、资质等级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接受监督。
四、必备申请材料清单(2025 年最新)
- 资质申请表(营业性 / 非营业性对应版本,系统打印并签章);
- 主体资格证明: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明(新成立企业需名称预审核通知书);
- 合法生产活动证明:采矿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(电子证照可免提交);
- 仓库相关材料:安全评价报告、租赁合同或自有仓库产权证明;
- 人员材料: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;
- 设备材料:设备清单、购买发票及设备照片,需满足净值要求;
- 安全管理制度文件:岗位责任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等。
五、2025 年办理关键注意事项
- 政策衔接:公安部正修订三项爆破作业标准,湖北省已发布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,申请前需确认所在地最新执行标准(如审批权限、材料要求);
- 材料真实性:审查中发现材料作假直接终止审批,且需承担法律责任,设备发票、人员业绩等关键材料需严格核查;
- 变更与换发:法人、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信息变更需 30 日内申请换发,许可证期满前 60 日提交延续申请,遗失需 60 日内公开声明后补发;
- 区域差异:虽全国执行统一行业标准,但地方审批流程可能不同(如北京支持线上线下办理,西城分局受理时限 0.2 个工作日),需咨询当地公安部门。








